一、申请途径
1.直接申请;
2.巴黎公约途径;
3.PCT 途径。
二、申请文件
1. 申请表、说明书、说明书摘要和附图、权利要求书等;
2.申请人及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;
3.优先权证明文件(如有);
4.委托书。
三、审查形式
奥地利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,但较我国相比有所差异。实质审查程序在申请提交后自动进行,无需另行申请,主要审查申请的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否符合授权条件;在实质审查进行之前,奥地利专利局会先制作检索报告,列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考虑的发明专利;通常在申请日后的9个月内,专利局会下发检索报告和一份包含审查员意见的通知书。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联系审查人员来加快审查进程。申请日或优先权日 18个月后公开,若检索报告已出则一起公开。公开后四个月内可提异议。
四、保护期限
自申请日起 20年。专利药品和植物保护新品种可额外获得5年的续展期,儿童用药可再额外获得半年的专利保护期。
五、申请语言
德语。